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应考虑的因素是什么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9-30 17:18) 点击:326 |
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应考虑的因素是什么? ①受害人的请求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,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。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,法院当然不能自动作出处理。 ②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。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,还是短期的,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、工作、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。 ③受害人的社会地位、社会影响、名望、年龄、家庭状况等。 ④侵权人的过错程度。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应根据加害人的过错大小加以考虑,受害人也有过错的,应相应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,即过失相抵。 ⑤侵权人的经济负担能力。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,反之少赔。 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。根据造成不同的伤残等级或死亡的不同情况,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是不一样的。 ⑦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。要考虑作为受害人在家庭中的作用,造成受害人伤害影响到其家庭收入减少的情况。 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,具体到精神赔偿的数额上是有一定体现的。 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,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、最高和最低限额,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,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 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,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。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,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,既然如此,精神损害不是 赔得越多越好,也不是越少越好。因此,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,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,使其赔偿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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